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

順了姑意逆嫂意

順了姑意逆嫂意
文/漁樵
行政院環保署正在研擬「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」,打算對騎車行進間抽菸,以及邊走路邊抽菸但未自備菸蒂盒者,將開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不等的罰鍰。政策還未成熟,就因為國民黨中央秘書長的一通電話,可能胎死腹中。
金秘書長是因為接到很多民眾抱怨,適時向主其事的環保署長「關照」。卻不料民進黨見縫插針,藉機撩撥國民黨與行政院「黨政不分」,指稱金秘書長「過度了」。
坦白說:民進黨「為反對而反對」,實在太超過了。民怨不處理,民進黨就臭罵執政黨末梢神經麻痺;民意抓得太準,又指責執政黨干預行政體系,架空行政院。
民進黨有如此激烈的反應,恐怕是醋勁大發使然,見不得民意向國民黨緊緊靠攏。
我們不是反對取締走路抽菸,而是這個法令一旦制訂施行,政府單位有沒有能力徹底執行?會不又形成「無聊法令」成為「垃圾法令」?
未成年人不得抽菸、販賣香菸給未成年人要受罰、亂丟菸蒂要受罰……請問:這些法令那一點落實執行過?
與其對抽菸者嚴刑峻法一大堆,不如乾脆把香菸視為「菸毒」,政府不賣菸。只要政府將香菸跟「鴉片」、「大麻」列為同級品,絕對沒有人敢邊走路邊抽菸,所有問題就迎刃而解了。
抽菸對人體真的很不好,二手菸很令人厭惡,亂丟菸蒂也很不衛生。這些,我們都懂。問題是:取締的法令,政府從來不積極執行。訂法令主管部門自以為有了規範法令,他們就沒有責任,這種心態與「鴕鳥」又有什麼兩樣?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