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

抬頭嫁故娘 低頭娶媳婦

抬頭嫁故娘  低頭娶媳婦

  百種巧怪,不如一實。花蓮的民宿業,終歸要返璞歸真。
  聖人求心不求佛,愚人求佛不求心;智人調心不調身,愚人調身不調心。
  花蓮的民宿,有如雨後春筍,其家數已高居全國之冠。據官方統計,合法立案民宿已超過一千家,而未取得證照的民宿,以及以「日租‧月租」違法經營民宿業者,估計約有兩三千家。因此,有人嬉稱花蓮的民宿「百家爭鳴」,已形成兵家必爭之地。
  民宿有協助推動觀光旅遊的功能,是眾所週知。但是,民宿的存在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:合法、不違規。
  「合法」是指依法向政府機關提出申請,經主管觀光旅遊處會同建管、消防、衛生環保等單位共同評鑑,核發證照,並接受政府監督。
  但是事實上,以縣政府的能力,根本無法監管一千家民宿,以至於違規營業,早已見怪不怪。例如:在取得民宿證照後大興土木違建;限定提供民宿房間五間以下,而實際上可以接待遊覽車的民宿卻到處皆有;民宿兼管導覽接送、餐飲,卻不必申請營業證照。
  最近,花蓮縣政府核頒八十家「經典民宿」,據說是委託民間公司主持,在沒有親自到現場進行評估的作業下,只依據業者提送的CD片,只要「豪華」、「氣派」就能入選,而對於民宿最重要的「感覺」、「體驗」、「友誼」,特別是「不違規」、「安全感」卻故意疏忽掉。
  「經典民宿」由民間公司審核,是縣政府明顯失責無能,萬一經典民宿有違法違規,發生事端,縣政府必須負起「背書」責任,推也推不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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