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

公親變事主

公親變事主

女藝人李妍憬跑夜店,凌晨與友人搭乘計程車,因故與計程車賀姓駕駛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,被到場員警請回派出所處理,引發社會關注,聲名大噪。
  由於雙方互告,各說各話,究竟誰對?誰錯?一時成為羅生門。
  歌壇老大的余天,偏聽李妍憬的陳訴。平日愛多管閒事的演藝人員公會理事長,如今又是民進黨地方黨部領導人,余天義憤填胸,當仁不讓,陪同她出面召開記者會,除了指控賀姓司機,也公開質疑她被上手銬,以及在派出所遭脫衣搜身,認為是「警方在欺負藝人」。以致於整個事件鬧得風風雨雨。
  這件事牽涉到警方威望,也引起警界不滿。經警方依執法立場與做法的說明後,余天表示「同意」與「理解」,並在臉書上寫出:「對我之前質疑信義分局處理的過程感到抱歉。」所謂的「抱歉」,明顯意味著「原來是我的錯!」余天算有風度!
  今天,余天之所以「公親變事主」,第一個是他不分青紅皂白,「偏袒」同為藝人的李女,漠視李女的「素行」,就濫用同情心,認為男人與女人打架,弱者必定是女人;其次,他不知頭、不知尾,完全「偏聽」李女的說詞,一開始就咬定警方不對。他之所以不保晚節,實乃咎由自取。
  「偏袒」與「偏聽」這一偏左偏右,幾乎毀了余天的一世英名。
  如今,影星「秦偉」犯了多件強姦案,被法院判處四十一年徒刑。秦偉年紀已不小,這41年的徒刑,簡直是無期徒刑,勢必終老在死牢中。看在余天的眼裡,不免暗譙法官「欺負」藝人,卻又不敢出面「主持公道」,心裡真是窩囊啊!鬱卒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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